可以从四方面着手,并且进行校准/检定机构的评价。
(1)资格
·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(地方县以上计量所或政府部门授权的计量站等),其所出具的证书上应有授权证书号;
·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,其所出具的校准证书应有认可标识和证书号。
(2)测量能力
·应在授权范围内出具检定证书,在确认进行校准前索取,放入供应商档案。
·应在认可范围内出具校准报告或证书。在CNAS有要求时,应能提供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校准实验室校准能力的证明。在确认进行校准前索取,放入供应商档案。
(3)溯源性
·测量结果能溯源到国家或国际基准。无论是检定证书还是校准证书,都应提供标准器的溯源证明,包括标准器的证书号和有效期。
(4)满足方法标准或规范要求的技术指标
·检定或校准机构提供的检定或校准证书(报告)应提供溯源性的有关信息和不确定度及其包含因子的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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